股票代碼:600865 股票簡稱:百大集團 編號:臨2024-042
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收到民事二審判決書暨訴訟進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l 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杭州海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海維”)等主體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目前已取得二審判決,本次判決為終審判決。
l 上市公司所處的訴訟當事人地位:被上訴人(一審原告、反訴被告)。
l 涉案金額:公司一審本訴訴請金額為70,482,661.62元(變更后訴請金額為66,974,265.49元);杭州海維二審上訴訴請金額為14,329,535.57元;一審判決杭州海維向公司支付租金等款項合計為28,087,015.52元(2023年9月23日起至實際騰退之日止的占有費及相關費用另計)。
l 對上市公司損益的影響:因杭州海維及各連帶保證人履約能力較差,且杭州海維已被第三人申請破產清算,本次判決后續執行結果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結合本次判決后續實際執行情況確認相關損益,具體會計處理及相關財務數據以公司年審會計師審計確認后的結果為準,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訴訟基本情況
公司與杭州海維、海徠(天津)生活服務有限公司、龔兆慶、張曉玲就杭州大酒店所屬房屋(以下簡稱“該物業”)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因杭州海維屢次拖欠租金及配套管理服務費等款項,公司于2023年4月向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拱墅區法院”)提起訴訟,拱墅區法院于2024年3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確認《租賃協議》于2023年9月22日解除,并判令杭州海維騰退返還該物業至公司,支付拖欠款項、占有使用費、違約金及其他費用。杭州海維不服一審判決于2024年3月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杭州中院”)提起上訴。一審及上訴情況詳見公司在指定媒體披露的2023-038、2023-044、2024-006、2024-007號臨時公告。
二、訴訟進展情況
近日,公司收到杭州中院作出的終審民事判決書【案號:(2024)浙01民終4650號】,具體判決如下:
駁回杭州海維的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由杭州海維承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三、本次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等的影響
本次判決雖為終審判決,但因杭州海維及各連帶保證人履約能力較差,且杭州海維已被第三人申請破產清算,本次判決后續執行結果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結合本次判決后續實際執行情況確認相關損益,具體會計處理及相關財務數據以公司年審會計師審計確認后的結果為準。
公司將根據本次判決后續執行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