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于2017年9月22日以短信和郵件的方式發出通知。于2017年9月29日以通訊會議的方式召開。會議應參加表決董事9人,實際參加表決董事9人。會議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審議并一致同意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 審議通過《關于授權管理層出售杭州銀行股票的議案》,詳見與本公告同時披露的2017-022號臨時公告,并同意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審議通過《關于召開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詳見與本公告同時披露的2017-023號臨時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